发布日期:2024-09-19
本报讯 记者敖阳利报道 近年来,北京财政坚持把支持科技创新作为财政支出的重中之重,市级财政科技支出年均增幅常年高于同期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支出增幅,市级财政科技支出占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保持在11%以上,居全国首位。
据统计,2021—2023年,北京市级财政资金累计支持科创中心重点清单项目193个,投入资金合计为285.5亿元,重点支持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着力打造科创中心“三城一区”(中关村科学城、怀柔科学城、未来科学城和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主平台,持续优化创新生态环境,全方位培养、引进、用好科技人才。同时,设立总规模300亿元的市科技创新基金,引导社会资本投入原始创新,对推进科创中心建设重点项目采取清单制管理,每年予以优先保障。
在创新政策引导上,北京市建立健全了一批“解渴管用”的政策。近年来,北京市科研经费管理改革逐渐走向深入,修订《北京市科技计划项目(课题)经费管理办法》,不断完善科研经费管理制度体系,赋予科研人员更大经费使用权,切实为科技创新各要素松绑鼓劲。
同时,北京对新型研发机构实施“负面清单”管理,充分赋予其经费使用自主权。在确定的重点方向和领域范围内,机构可自主确定研究课题、使用经费。该项举措在国务院大督查中被列入先进典型,向全国推广施行。
此外,北京财政在全国率先实现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全面“包干制”改革,将“包干制”范围从自然科学基金扩展至科技新星人才专项和独立法人研发机构三类项目,并在全国率先设立公益院所行业定额,通过对市属公益院所全成本核算,建立精准的院所定额支持机制。院所可根据自身发展需要,开展自主选题研究。
为充分发挥中关村先行先试制度优势,北京市积极争取到高含金量的科技税收政策:在中关村科技园区海淀园开展基础研究、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的公益性基金的支出允许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对中关村科技园区海淀园的上市高新技术企业授予个人的股权激励,可在3年内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推动建成创新高地。
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上,北京财政会同科技部门积极落实《北京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通过优化制度环境,畅通技术、资本、人才等要素流通渠道等方式,不断破解科技成果转化关键“堵点”。
一是打通“资金通路”。2020年以来,市财政每年投入资金约13亿元支持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建设、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等。二是率先“解绑政策”。在全国率先下放科技成果转化审批权,赋予市属高校和科研机构对科技成果的自主处置权和收益权,激发科研人员科技成果转化活力。三是创新试点。支持实施中关村示范区科技成果“先使用后付费”改革试点,促进中小企业实施科技成果转化;推进医院医学创新和成果转化专用账户资金管理试点,规范资金使用,提高资金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