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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废止)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文号:财教〔2009〕173号政策层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发布机构:财政部 教育部教育阶段:| 高等教育 |
发布日期:2009-08-19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完善高校科研经费投入制度,提高高校的自主创新能力和高层次人才培养能力,中央财政设立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以下简称基本科研业务费)。为规范和加强基本科研业务费的管理,提高使用效益,我们制定了《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财政部 教育部

二○○九年八月五日

    附件下载: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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