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在搜: 教育经费统计 学生补助 政策 审计整改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 策  >  政策法规  >  审计检查 > 正文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和中小学教辅材料散滥问题两个文件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
文号:教办厅函〔2013〕30号政策层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发布机构:教育部办公厅教育阶段:| 义务教育 |
发布日期:2013-06-09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为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会关于“深入开展纠风和专项治理,重点纠正教育等领域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突出问题”的要求,按照全国治理教育乱收费部际联席会议年度工作安排、教育部2013年工作要点以及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决定开展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和中小学教辅材料散滥问题两个文件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目的

推动各地深入落实《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的八条措施》(教基一〔2012〕1号)和《关于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二〔2012〕1号)两个文件,进一步深化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和中小学教辅材料散滥问题治理,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和经济负担,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规范办学行为,促进教育公平,加强教育系统行风建设,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提供坚强保障。

二、时间安排

5月下旬至6月上旬,各地组织开展自查自纠。6月中旬,在各地自查的基础上,教育部组织10个检查组开展全面检查。

三、检查重点

1.《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的八条措施》执行情况检查要点:

(1)就近入学政策实施情况,包括就近入学比例、优质普通高中招生名额分配到区域内初中的比例等;

(2)治理与入学挂钩的“奥数”班以及各种类型的培训班(“占坑班”)等工作开展情况;

(3)治理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和学校以“明码标价”“收支两条线”等各种形式的与入学挂钩的择校费、捐资助学费等违规收费行为情况;

(4)免试入学政策执行情况;

(5)规范特长生招生及收费情况;

(6)招生信息和学籍管理工作,招生入学政策以及学校招生条件、录取办法等信息的公开情况,学生学籍信息库建设情况等;

(7)清理规范公办学校以民办名义招生并收费的行为(禁止公办学校以与民办学校联合办学或举办民办校中校等方式,按照民办学校的收费政策向学生收费)。

2.《关于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工作的通知》执行情况检查要点:

(1)范围:参与评议推荐的教辅材料包括,经授权的同步练习册、寒暑假作业、初中和高中毕业年级考试辅导类教辅;

(2)资质:出版、发行教辅材料的单位是否具有相关资质;

(3)授权:根据他人享有著作权教科书编写出版的同步练习册,应依法取得著作权人的授权;

(4)评议:评议委员会的组成是否具有代表性、专业性,程序是否公正、操作是否公开透明,结果是否科学合理;

(5)选用:是否坚持“一科一辅”和自愿原则;

(6)编写:防止利益冲突原则实施情况;

(7)价格:是否坚持教辅材料的普惠性和公益性原则,切实减轻群众的经济负担。

四、检查方式

1. 听取汇报。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学校汇报关于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治理择校乱收费、教辅材料使用管理方面的情况,重点汇报对两个文件精神的落实措施、创新性做法、工作成效、存在的问题以及意见和建议。

2. 查阅文件。查阅地方教育部门等关于落实两个文件精神制定的政策文件、措施办法,以及教辅材料评议推荐图书等材料。被检查单位应对照《专项检查细目表》(见附件1、2)提前整理好有关材料,供检查组查阅。

3. 座谈交流。召开学生家长、行风监督员、教师等群众代表座谈会,听取各方对两个文件落实情况的意见建议。

4. 走访交流。走访纠风部门了解当地“两项治理”工作情况及存在的突出问题。

5. 查看账目。查看相关学校的财务账目和原始会计凭证、收费许可证等资料。

6. 随机抽查。通过不打招呼随机抽查、发放调查问卷等灵活多样的方式进行检查。

五、工作要求

1. 各地要高度重视此次检查工作,积极配合检查组开展工作,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检查组将采取明察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工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坚持实事求是的态度,积极予以配合。

2. 要坚持“真查、严查、细查”,敢于动真碰硬、真抓严管,不搞形式主义,不走过场;各地主管部门不得妥协通融,要克服部门、地方保护主义和本位主义,深入基层一线,了解事情,反映实际。

3. 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要在自查自纠基础上,形成自查报告,于6月20日前报送教育部监察局。

4. 检查工作结束后,检查组将向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反馈检查工作情况,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各地应于7月30日前将检查组提出的问题整改到位,并将整改情况书面报教育部。

5. 加强检查结果的运用,对各地检查的情况要与行风评议相结合,此次检查结果将作为教育行风建设的重要依据,并以适当方式进行通报;对存在突出问题和整改不到位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将进行严肃问责。

附件:1.《关于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的八条措施》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细目表.doc

    2.《关于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细目表.doc

教育部办公厅

2013年5月29日

    附件1.《关于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的八条措施》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细目表.doc

   附件2.《关于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细目表.doc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