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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大学“三个突出”加强审计工作
来源:教育部官网

发布日期:2017-06-23

突出审计监督全覆盖。以财务收支为审计重点,从2013年开始,用三年时间完成对学校所有二级单位、附属医院和学校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投资的40余家企业财务收支审计。实现对全校中层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全覆盖,做到离任审计与任中审计相结合,实行离任必审、任中轮审。

突出重点领域专项审计。加强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审计,对500万元以上大中型基建、修缮工程项目实行全过程跟踪审计,注重审计控制与审计评价相结合,严格做好工程结算审计,对工程管理控制缺陷及时向工程管理部门出具审计意见。对部分财政专项资金进行专项审计,并将科研经费审计纳入单位财务收支审计和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重点内容。对存在较大风险隐患的重点单位进行专项审计,并将审计结果作为学校内部监督检查重要依据。

突出审计结果运用。完善由校长主管、分管校领导牵头,校纪委、组织、人事、财务、审计等部门配合的审计整改工作联动机制,定期召开整改情况通报会和整改工作推进会、反馈会,通报经济责任审计情况等,对审计问题未整改到位的单位,下达审计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期整改,推动审计整改落实。成立相关部门参加的专项检查组,及时开展“回头看”,开展审计意见落实情况检查。结合审计发现的问题,及时举办培训会,对二级单位负责人进行财务、资产管理专题培训,增强各级干部遵规守纪意识,进一步规范学校管理,加强内部控制,保障学校各项事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