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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义务教育学位主要由公办学校提供
来源:人民网

发布日期:2022-06-14

人民网昆明6月14日电 (记者程浩)云南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云南省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实施方案》(下称《实施方案》),明确提出到2025年底,全省确保20%、争取30%的县、市、区实现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目标;到2030年底,争取全省不低于70%的县、市、区实现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目标;到2035年底,全省所有县、市、区实现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目标。

《实施方案》明确,按照新型城镇化发展进程、空间布局和常住人口规模编制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规划,根据学龄人口变化趋势、中小学校建设标准,预留足够的义务教育学校用地,纳入城乡规划并严格实施,不得随意变更。

各级政府将教育部门纳入同级城乡规划委员会成员单位,实行教育用地联审联批制度,新建配套学校建设方案,有关部门应征得教育行政部门同意。依法落实城镇新建住宅小区配套建设标准化学校有关规定。义务教育学位主要由公办学校提供,强化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规范管理。

加快城镇学校扩容增位,全面消除义务教育大班额、大校额,推动实现学校办学条件和班额、校额达标。

严格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政策。实施阳光均衡分班,均衡配备师资,严禁设置重点学校和重点班级。切实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探索统筹校内外资源提高课后服务质量的有效途径及模式。

强化学校体育工作,定期开展学生体质健康和视力监测,推动足球、篮球、排球等体育项目进校园,保证中小学生每天校内体育锻炼时间不少于1小时。

建立健全义务教育教师工资随当地公务员待遇调整的联动机制,确保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